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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一场庭前会议,调解涉1430余万元标的案件


       近日,房山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利用“商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为双方当事人精准把脉、靶向施策,成功在15日内促成双方就1430余万元涉案款项达成调解。

       2022年2月,原、被告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由原告公司持续向被告公司提供钢材,双方约定交易金额为2370万元。后因被告经营出现问题,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分期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

      原告公司将被告公司起诉至房山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偿还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拖欠的货款及迟延支付利息共计1430万余元,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房山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大,长时间的财产保全措施对被告公司无异于雪上加霜,为提高审判效率、加速纠纷解决进程,决定先行召开庭前会议,摸清矛盾根源及调解突破口,为后续调解及审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在庭前会议中,法院审查确定了原告诉讼请求,明确了双方诉辩意见,第一时间摸清了原告回款需求紧迫性及被告尚有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利用云法庭让双方“面对面”充分沟通,“精准把脉”双方疑虑及履约中的细节问题,极力促进双方调解解决纠纷。

     “我们一定会支付剩余货款,但以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确实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能不能分期履行?”

     “被告公司是我们公司的大客户,我们也不想走到这一步,但是我们公司目前也急需回款。”

      了解到双方的顾虑与难处后,法院提出分期履行方案,被告需当月支付部分货款,原告需在调解书出具当天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双方代理人当即表示同意该调解方案,由于案款金额较大,具体细节需双方庭下进一步商议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后确定。

       庭前会议结束的两周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保障了双方企业正常经营、持续合作发展。本案整个诉讼过程历时19天,远远低于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

       被告公司按照调解协议,于当月主动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义务,后三期款项也按约定日期全部给付。至此,双方调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