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淀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租户因房屋室内甲醛超标起诉中介要求退还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件,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租户的诉讼请求。原告方先生诉称,2015年8月29日,他从中介公司处承租了位于海淀区的某套房屋,支付了房屋租金27000元、佣金9000元、押金9000元。方先生住进该房屋后,发现有异味,于是购买室内家用测甲醛检测仪。经检测后发现室内甲醛超标,故向中介公司提出了异议,中介公司员工让方先生自行检测。
方先生委托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涉案房屋室内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涉案房屋客厅、次卧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值低于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主卧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值高于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经检测,涉案房屋客厅、主卧、次卧室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方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已收取的房屋租金27000元、押金9000元和佣金9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就方先生提交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因系中介公司员工让方先生自行检测,可以视为中介公司与方先生就空气检测达成了一致意见,故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从鉴定结论内容来看,涉案房屋主卧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值高于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这造成了方先生租赁房屋居住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中介公司理应返还方先生租金27 000元,押金9000元、佣金9000元。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源自:北京海淀法院)